青山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编辑: 政治处
时间:2014-09-22 15:03:59
市法院决定在部分基层法院和市法院相关部门开展以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审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成为本次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并制定本院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以最快速度将该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8月28日,我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伍某诉被告贺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征询意见,双方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立案当天,本院依法向原被告送达了适用速裁程序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开庭当日,案件承办人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格式当庭宣判、送达。该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7天时间,比以往审理该类案件的一般审限缩短了20余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审速裁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繁案精审、简案快结”,将进一步提升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区法院将深挖潜力,继续深入推进该项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