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丨善用强制措施化解邻里纠纷

来源: 青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5-05-30 10:31:08

靠着勤劳的双手,王师傅终于在江城武汉买了房,一家老小有了温暖的居所。

可他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自己一个移门的举动,不仅惹上了官司,还被司法拘留。

2022年,王师傅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本就是装修工人的他,翻新房屋时把入户门加高并往外推了30厘米。因为这一改动,导致邻居刘女士家的入户门开始松动,而且因为两扇入户门距离过近,两家人进出时不时碰撞到一起。

刘女士多次劝说无果, 2024年1月,她将王师傅告上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王师傅将门恢复原状。

青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师傅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也未征得法定人数的共有人同意情况下,擅自将入户门外移,占用了公共面积,容易发生通行人与入户门相撞的危险,妨碍他人正常通行及安全疏散,具有安全隐患。

王师傅的自行外移入户门行为妨碍了刘女士的出行便利和安全,此种妨碍和危险已经超出相邻关系中一方承担注意、容忍义务的限度。

2024年3月,青山区法院依法判决王师傅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入户门恢复至房屋初始交付状态。

随后,王师傅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王师傅提起再审,仍被依法驳回。

2024年11月,由于王师傅一直拒绝将门恢复原状,刘女士向青山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组织和解,都吃了闭门羹。

“王师傅是搞装修的,换个门不是难事,他坚持不换门,是觉得事情还可以转圜。拆门之前,要先攻破王师傅的‘心门’,改变他的认知,让他认识到久拖无用,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执行法官如是判断。

2025年3月,在让王师傅安心过年之后,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并详细向王师傅释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后果。见法院可能采取“预拘留”措施,王师傅承诺一个月内修复。然而经过两次催促,眼看时间临近,王师傅仍未采取任何行动。

2025年4月9日,执行法官决定对王师傅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我修复不了,如果拘留了我,就不用再执行了是吧?那你们要拘留就拘留吧!”但让执行法官没想到是,直至此时,王师傅仍然固执己见,并坚持错误认知。

“不是你想的那样,因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和裁定书,法院对你拘留是对你的惩戒措施,拘留期间法院会找人代替你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你承担。”执行法官向其释明后,只能将“倔强”的王师傅送往拘留所。

送拘路上,一直抗拒执行的王师傅见法院动了“真格”,开始主动打电话找人移门,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第二天,经上门查看,王师傅家的入户门的确已恢复原状,刘女士和家人也表示满意。

“刘女士,远亲不如近邻,王师傅现在知道自己错了,您看他是做装修的,多被拘留一天,就少一天收入,他们一家老小都靠他的收入养家,不容易。我们准备明天解除王师傅的司法拘留措施,希望您能够谅解他,帮助他早点回家。这样他也感念您的好,今后咱们摒弃前嫌,互相理解,和睦相处。”执行法官当即做起刘女士及家人的思想工作,修复后续的邻里关系。

2025年4月11日,青山区法院依法解除对王师傅的司法拘留措施。看着回归原位的门及重归自由的王师傅,执行法官觉得门虽重,门轴可使轻松推拉,执行工作亦繁,刚柔并济可使难题破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础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等结构部分,也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